2010年6月28日 星期一

威威(1)


<<由於有人報串唔想影響到義工朋友,所以威威上下集收歸國有. >>


6月29日對大家來說,只是一個普通的星期二,但對威威來說,卻是他的死期.
威威是一隻小西施,約於3-4年前,他被人遺棄在pet shop,
被當時在pet shop內工作的店員收養,但那位店員沒有衡量自己的能力越收越多,
後來, 威威便由一位義工朋友代為照顧,我曾經嘗試為威威找新主人,
但最後店員都以不捨得為理由而拒絕


本來一直相安無事,而暫養的義工有時也會帶威威參與我的活動,但好景不常.
6月14日,突然收到朋友通知要為威威找新主人,跟著便收到另一位朋友的email,
轉貼了一個 '小狗侍領' 的告示,而主角正是威威,內容指如在6月29日限期前,
未能為威威找到新主人,他便會遭人道毀滅.

由於我沒有上facebook的習慣,而當時亦非常忙於私事,連陪肥丸的時間也沒有,
更別說去管其他狗狗的事.
及後知道出告示的人也是我所認識的,心想,暫養一隻小狗對她們來說大概不難,
何況暫養者由始至終沒有向我提及此事,所以我還是專注我自己的事情好了.

不料事隔2天,便收到威威已交到一個動物收容團體的消息,
而在facebook內的告示亦寫上 "已被領養".

一切既成事實,但心中卻有千個萬個問號.

為何多年前,威威曾有被領養的機會,店員為了一己之私而拒絕,
但到今天卻要狠心把他至諸死地呢?

世上沒有該死的狗狗,該死的是從未照顧,從無管教,從來不曾負責的所謂狗主.
為何,暫養者與威威建立多年的感情會如此脆弱?

或許人類的弱點,就是每當遇上挫折,遇上環境轉變,都把責任歸咎在動物身上,
以為甩掉牠們,便能事事順心如意,可是卻換來一生的悔疚.

其實對於暫養的義工突然要放棄威威,我沒有太大感慨,義工只是一個虛名而已,
並不能保證些什麼.而狗狗本來就不屬於她,怪只怪她一而再地遇人不淑.

為何,幾位聲稱"關心威威"的朋友,在短短2-3天時間(離限期還有整整2星期),
口口聲聲說已想盡辦法,事實卻未曾盡力嘗試,便把小狗交到動物收容所,
難度交給了別人便 = "已被領養" 嗎 ?

(27/6晚上,當我致電一位義工舊友看她是否能幫忙,原來早前她有位朋友曾表示對,
威威有興趣,但電郵發出後,收不到回覆.
之後,我朋友直接發電郵查詢威威是否仍然 available.
但所得到的回覆只是"已由慈善團體收養",連簡單的轉介也沒有,
這就是她們口中的"已盡力盡辦法" 嗎 ? )

其實每個領養動物的機構,資源都十分短絀,把狗狗送去,不但加重了該機構的負擔,
而那些收容所的環境亦不太理想,對狗狗 (尤其威威) 的身體或心理都會做成極大的傷害.
把 '包袱' 加於別人身上不是 '想盡辦法' ,更絕不是 '唯一' 的方法,
我相信必定有更好的解決辦法,只是在於是否真心去幫,是否願意承擔責任而已.

而我更明白,我沒有第一時間去了解事件,更沒有能力幫忙,縱使極不認同,
亦不應批評別人的做法,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(或稱理由 / 苦衷),
幫助動物是出於內心,不能勉強,更不能逞強.但威威的影子依然在我的腦海中徘徊.



(失圖)

(失圖)

(失圖)





4 則留言:

  1. 點解d人咁o家! 隻狗得罪暫養者及前主人全家呀?未到限期就送佢去慈善團體。有人想要隻狗都唔俾機會,拎去慈善團體咁就當幫咗隻狗?拎咗去慈善團體咪諗方法拎番佢出o黎等人要囉;唔洗咁呀? 哩d人愛狗極有限la
     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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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"原來早前她有位朋友曾表示對威威有興趣,但電郵發出後,收不到回覆,之後,我朋友直接發電郵查詢威威是否仍然 available ,但所得到的回覆,只是“已由慈善團體收養”,連簡單的轉介也沒有,這算是已盡力盡辦法嗎 ? "?????
    點解會有d咁的人?乜野用心? 咁叫做在野?盡了力 ?我都有幾十百個問號問點解 ? 過得你地的良心 ? 唔該做每個決定時請考慮清楚,連一隻咁細的狗都無人肯幫手暫養住,枉叫做盡力幫手,枉叫有愛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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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這篇blog 面世的第二朝 領養機構已來電了解事件 對幫忙的義工做成不便 實在過意不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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